阿 坝 圆 舞
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演绎着各自民族的习惯,用这种习惯传承着各自文化,用文化来丰富自己多彩的生活和习惯。各民族都有自己文化,不同区域的同一民族都在保持着自己本忆民族文化的同时,也根据生活区域的特殊性添加或删减文化。 国际上习惯把一种圆形的舞蹈称为“圆舞”,因民族不同,称谓也为多也,在川西北高原地区的藏族则称“锅庄”,羌族称“萨朗”,回民族因长期混合使用中文、波斯文和阿拉伯文以及独特的经堂文(俗称“小二经”)而称之为“瓦利斯”。
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品读的文化则是三个民族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文化的一个浓缩。 藏族“锅庄” 四川藏区的藏族“锅庄”,分为“牧区锅庄”和“农区锅庄”两大类。“锅庄”,又称为“果卓”、“歌庄”、“卓”等,是藏族三大民间舞蹈之一。整个舞蹈由先慢后快的两段舞组成,舞者手臂以撩、甩、晃为主变换舞姿,队形按顺时针行进,圆圈有大有小,偶尔变换“龙摆尾”图案。 “锅庄”可分为用于大型宗教祭祀活动的“大锅庄”、用于民间传统节日的“中锅庄”和用于亲朋聚会的“小锅庄”等几种,规模和功能各有不同。“锅庄”的舞步分为“郭卓”(走舞)和“枯卓”(转舞)两大类:“郭卓”的步伐是单相的朝左起步,左右两脚共举七步为一节,这样轮回起动,由慢转快,步数不变,舞步比较简单,参跳人易学,故人数甚众;“枯卓”的舞姿多样,种类较多,常跳的有二步半舞、六步舞、八步舞、六步舞加拍、八步舞加拍、猴子舞等。 “锅庄”舞姿矫健,动作挺拔,既展舞姿又重情绪表现,舞姿顺达自然,优美飘逸,不但体现了藏族人民纯朴善良、勤劳勇敢、热情奔放、骤悍的民族性格,而且有一定的力度和奔跑跳跃变化动作,动作幅度大,具有明显的体育舞蹈训练价值和锻炼价值。不论从表演者的装饰上,动作节奏上,还是从表演时的舞姿变化上,都能体现出藏区民间体育的风格。 牧区“锅庄”。表演时除了竹笛无任何乐器伴奏,男女自成两排,齐声共唱,领舞者男女均可,不受限制,围圈携手共舞。场地不限,在草地、院坝甚至劳动场所均可以跳,不拘形式。内容多为表现爱情、劳动、花、自然等,因而活泼、洒脱、长袖挥舞,步伐欢快自如。晚饭后他们便聚在一起围着篝火跳舞驱走一天的疲劳,成为当地人农闲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农区“锅庄”。嘉绒地区方言叫“达尔嘎”(即“锅庄”)意为吉祥的娱乐(或跳舞之意),是农区的一种藏族民间传统舞蹈。 达尔嘎是在一定的范围,一定场合,有专人组织,有其固定的唱词,带有原始自然崇拜和敬仰之情的歌舞形式,无乐器伴奏,舞随歌起,以歌伴舞。歌曲旋律随舞蹈的庄重而严谨,韵律随舞蹈的情绪有起有落。歌曲旋律流畅,脍灸人口。跳时由一位长者手持串铃,用摇动串铃做为邀请众人参加的信号,待众人围成圈后开始舞蹈,因而,又有“圈圈舞”之称。群舞是达尔嘎最基本、最典型的舞蹈形式,主要以围圈为主,也有分男女对排两行的形式。有跺、踏、跳、转等舞蹈动作,尤以腿部动作灵活多样、变化复杂。只要有人一声吆喝,人们很快便围成一圈,手拉手跳起欢乐的锅庄,主要有跺、踏、跳、转等舞蹈动作,尤以腿部动作灵活多样、变化复杂。其领歌合唱或呼喊声所形成的一种自然和声,使得这些舞蹈呈现出独特韵味,具有反映游牧、狩猎、山地农业习俗的特点,综合地保留了围圈作舞,连臂踏歌的古老组舞和圈舞的形式。被舞蹈专家、学者称为“中国圈舞的活化石”。 羌族“萨朗” 羌族“萨朗”是中国羌族独有的代表性文化,已列入四川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羌语“萨朗”, 又称“纳莎”、“苏德莎”,汉语为“跳起来,唱起来”,是羌族民间世代传承的歌舞艺术表现形式,每逢传统节日、欢庆丰收、重大聚会或婚丧嫁娶,“萨朗”必不可少。 “萨朗”是典型的歌舞一体的少数民族艺术形式,在羌族及其周边地区和涉羌地区广为流传。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羌族“萨朗”除了继续承载民族的传统,更发展成为现代人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的重要手段和形式。 羌族“萨朗”。男前女后,连臂围火塘或咂酒坛呈弧形而舞。男队第一人为领舞者,由善舞者担任。舞蹈开始时,男舞者先集体高歌第一乐句,女舞群复唱此句,如此交替一轮之后,由领舞者带领起舞。开始,多为拉手连臂而舞,继而放开手臂,甩手或搭肩而舞,舞队缓慢地向左右移动,最后又拉手连臂而舞,节目即告结束。而基本动作为“踏蹲步”、“跺点步”、“点步”、“顺摆步”、“前后点步”、“跳梭步”、“蹲梭步”、“拧倾摆动”、“拧倾划圈”、“拧倾转动”等动律,其中以“拧倾摆动”最具特色。
舞姿则有三种:第一种,以唱为主,只伴有左、右脚交替向前踏地的简单动作。第二种,舞蹈组合的连接以不对称的方式进行,羌人称之为“单边子”。第三种,则是对称式的多段体结构,这三类结构都有代表性的节目在不同的地区流传至今。 “萨朗”不限舞者人数,男女老幼均可加入,队形为男前女后,连臂围火塘呈弧形而舞,以“拧倾摆动”为最具代表性的动作特点,在多数节目中反复出现,含胸屈膝,小臂随之自然摆动,突出躯体轴向转动,上身倾斜转动和两肩交替向后绕圆的独特韵律,其风格重而有力,给人以沉厚之感。 回族“瓦利斯” 在这里,需对松潘回族“瓦利斯”浓墨重笔。笔者从据《松潘县志》和杨莉、陈玉华两位编导老师的提供其研究的回族舞蹈资料和其他文献资料记载上了解到,松潘回族花灯舞兴于清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创编了耍灯动作,辅以曲子伴唱,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松潘回族花灯舞。花灯舞又称之为“耍花灯”。 回族“瓦利斯”源于宗教仪式,对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回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松潘回族“瓦利斯”则从宗教仪式和传统的花灯舞演变而成。松潘县进安镇、进安回族自治乡、十里回族自治乡等地区是阿坝州回族主要聚居区。松潘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部。 松潘县是藏、羌、回、汉民族共同生息繁衍的杂居地区,民族文化相互渗透融合,受藏族“锅庄”、羌族“萨朗”的影响,加上回族宗教“瓦利斯”和回族民间艺术“坐舞”都有圈圈队形呈现,回族花灯也出现围圈耍灯的现象,这样利于舞者间互相学习、借鉴、配合以及情感交流,从而诞生了松潘回族“瓦利斯”,其属于集体舞蹈活动,靠口授心传的方式传承,没有固定的师徒关系,属于自然传承。从起源看,属于广场喜庆类回族民间舞蹈沿袭至今,每逢节日和重大庆典时回民们都会自发组织表演,此舞蹈表达松潘回族人民欣喜欢乐之情。 回族花灯舞自形成之初只能由男子玩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受传统观念“观戏、听乐、唱歌、跳舞”的束缚的影响,发展缓慢,尤其在特殊时期一度衰败。改革开放后,逐渐恢复盛行起来,每年农历春节和中秋节,回族花灯舞便走上街头进行表演,表演形式、动律、道具等都有一定简化和改变。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变迁,回族人民思想逐渐解放,回族女子挣脱封建礼教的束缚慢慢走进了耍花灯的队伍,渐渐成为回族花灯舞表演的主力军。无论是舞蹈音乐、道具,还是舞蹈动作、队形,古老的回族花灯舞都大量吮吸着回族民俗、宗教、民间艺术等文化养分,不断吸取回族民间文化精华。 古老传统松潘回族“花灯舞“表演人数至少20人,只能由男子参与;改革开放后舞蹈人数不限,一般为20以上,男女都可以参加,一般采用男女对跳的形式。回族花灯舞所用服装为当地回族服装,男子头戴“号帽”(白色或黑色小礼帽),身着白色对襟衫,外套青裌裌(黑色背心),女子淡妆素裹,头戴号帽或头巾(又称“盖头”一般都是绿、青、白、黑、红),身着浅色系服饰。舞蹈道具多样,必不可少的是花灯,花灯道具由原先的一人手持一盏灯演变成现在的一人手持四盏灯,首先用薄厚约1厘米、长约1米的木板,锯成两头直径约20厘米圆形,中间细,像扁担挑起两圆形的样子,再把两头圆形用细铁丝镚成花篮骨架,用白纸粘糊并画上回族花草画,最后把用各色皱纹纸做好的花束固定在花篮里并点上灯,就做成了松潘回族花灯道具,表演者每人手持一对。 松潘回族“瓦利斯”动律中仍采用摆字、套链和叠链及头部颤摇动作的队形特点。套链多采用一套一、二套一、三套一等穿花舞蹈形式,“瓦利斯”舞起来像花龙游动;叠链队形为耍灯人数由下到上呈单数重叠递减成正三角形,舞起来像一面三角形花墙,表现了繁花似景的景象。脚下多为踏步、跑步、点步、 穿花步、秧歌步、行进步;手上动作以摇、抖、举、转为主,旨在表现人的喜悦、花的绚丽。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回族“瓦利斯”的动作也越来越丰富,回族人民将“礼拜”、“净浴”等宗教、生产、生活习俗动作融于其中,形成了当下的松潘回族“瓦利斯”动律特色。 松潘回族“瓦利斯”音乐中最具代表的是《观灯》、《倒扯灯》、《十二将》等携带当地回汉民族文化交融特色的曲子,回族地道的“花儿蔓”、“宴席曲”因传承和民族文化融合现象的关系已是弥足珍贵,“班克声”、“梆子声”等回族宗教音乐已经成功运用于松潘回族“瓦利斯”音乐中,因此构成了松潘回族“瓦利斯”音乐浓郁的即有民族音乐融合、又有回族个性的当今回族音乐特色。松潘回族“瓦利斯”,虽说舞蹈中没有高难度的技巧,舞蹈语言非常简练、纯朴、清新、含蓄、婉约,但作品注意内心世界的探索,没有让舞蹈停留在回族人民日常生活的表面,而是积极从生活习俗和礼仪中提炼舞蹈语汇,做到肢体语言与形象的完全统一,进而探寻回族人民内心世界的虔诚,把回族人民崇尚和平、崇尚绿色推到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让人感受到回族人民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虔诚的宗教情怀。松潘回族“瓦利斯”风格清新、纯真朴实,充分展现了回族人民勤劳智慧的品格,带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载歌载舞,令人回味无穷,将回族花灯舞独特的艺术个性和艺术风格,挥洒自如,使川西北高原藏区回族在舞蹈表现形式上有了质的突破,走出了一条发展川西北高原藏区回族舞蹈个性化的新路子,堪称川西北高原藏区回族舞蹈界的一个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