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直机关《党章》《监察法》竞赛现场
泸州市直机关《党章》《监察法》竞赛现场
泸州市直机关《党章》《监察法》竞赛现场
泸州市直机关《党章》《监察法》竞赛现场
合江县通过《合江手机报》每天向党员干部推送一条学法短信(郭志达 摄)
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年轻干部集中进行监察法测试(曾永强 摄)
泸州市直机关《党章》《监察法》竞赛现场
考试比赛促学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什么机关?”“回答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负责全国监察工作。”6月27日,由市纪委机关、市直机关工委主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市直机关学习《党章》《监察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在泸州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全市8支代表队就相关试题进行“华山论剑”。
此前,市直机关9000余名干部职工就参加了闭卷考试、知识抢答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测试。6月11日,经过层层选拔,又在34个部门遴选出117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市直机关学习《监察法》知识竞赛笔试初赛。
与此同时,廉洁泸州推出的“微课堂”,是《监察法》学习的一个“掌中平台”,利用手机,便可实现《监察法》的学习和测试。
“通过‘微课堂’的学习,不仅完成了《监察法》的必答题,还成功‘闯了关’。”说起自己的学习,叙永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临聘人员钱雨鸿感受很深。“微课堂”是泸州市以“廉洁泸州”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专门为《监察法》学习开辟的一片“园地”,设置“在线测试”和“兴趣闯关”两种模式,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利用手机进行在线测试。
“通过考试、有奖竞赛的方式更能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据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人员介绍,今年以来,为了让《监察法》学深学细,在通过层层选拔的基础上开展电视知识竞赛。此外,还利用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泸州”开展网络知识测试,测试后还可以抽取学习用品、工具书等奖品,真正让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学起来”“赛起来”,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
为了学习不流于形式,市纪委监委还将全市70余个市级部门和7个县区的测试人数和成绩情况定期汇总,进行通报鼓励或表扬。
截至目前,全市近10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通过电视、网络参与学习和测试。
纳入学培计划 学习成“必修课”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9月26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中秋节后的第一课先学《监察法》。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宣讲,进一步熟悉了《监察法》,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我们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类干部主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作为公职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开设专题课程,增强公职人员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的能力。”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说。
如何确保全体公职人员学深学透?全市将《监察法》的学习作为“必修课”。据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介绍,《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把监察法纳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记入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引导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邀请省纪委领导、专家学者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作一次监察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加深对监察法及释义的理解掌握;利用会前学法、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等开展学习,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学习《监察法》3000余次,部门单位领导开展辅导150余次。
此外,为了让《监察法》的宣传入脑入心,全市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楼宇电视、“三微一端”等进行宣传推送。
学以致用 非党员村干部被诫勉
“《监察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是监察对象,那么哪些村干部是属于‘从事管理的人员’呢?”日前,就《监察法》的学习,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们针对有关规定开展了讨论,并学以致用。
“我们收到一个问题线索,是涉及一名非党员村干部的,因为工作疏忽,将一名本该清退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作清退,因为是村干部,又不是党员,要不要追究他的责任呢?”前不久,泸县纪检干部吴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同事请教。
“肯定要追究责任的,虽然这名村干部不是党员,也非行政管理人员,但是,《监察法》明确规定将他们纳入了监察对象范围,所以我们就不能放任不管。”据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海军介绍,依据《监察法》规定对于非党员村干部,根据行为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随后,办案人员在该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目前已责令镇扶贫办将该贫困户作清退处理,同时对涉事非党员村干部进行了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