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青川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过审

2016-05-06 16:04 本刊记者 肖蓉
  2016年5月6日,广元青川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新闻发布会在蓉召开。广元市青川县申报全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评定,成为四川省第一家通过评定的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这意味青川成为了“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新的一员。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在制造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应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即“PEOP标志”,该标志是知识产权,受国际和国家的行政保护。我国于2012年正式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目前全国已有160余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建成了1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近年来,青川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县委按照“以人为本,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富民强县”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绿色山珍、名优绿茶等“六大特色产业”,努力把青川建成“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已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个(川珍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青川黑木耳、茶叶、竹荪、谁产品、香菇5大类产品通过有机认证,有川珍实业、七佛贡茶等11个有机产品基地;青川黑木耳、茶叶、小杂娘等11类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品基地认证。
  在四川省检验检疫协会、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导下,青川县2015年7月启动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秉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青川县结合实际必选出川珍实业有限公司的“青川黑木耳”、“青川竹荪”,白龙茶叶有限公司的“七佛贡茶”3个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12月,示范区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评组现场评定,2016年3月获质检总局审核通过。
  青川县人民政府刘自强表示:“今后青川县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生产及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将全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增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竞争力。
  青川县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有利于促进青川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增强青川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对实施精准扶贫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也将进一步推动青川建立绿色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促进青川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