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灯戏(岳池灯戏)源于古代四川的民间庆仪活动里的“跳端公”,起初常与巫祈活动同期进行。元明以来,灯戏在发展中逐渐与“跳端公”分离,目的也从请神驱鬼转变成取悦教化世人。到了晚清,灯戏逐步升华为舞台艺术,并融汇了高、昆、胡、弹等声腔艺术,形成了独特的川剧艺术。
灯戏(岳池灯戏)传统的表演场地为农家院坝,使用打谷的拌桶、晒席、立竿等作为舞台装置,并在舞台上方悬挂一盏绘有灯班标记的主灯,设置8盏、16盏或更多可移动的台灯,构成火树银花的景致。灯戏(岳池灯戏)的剧目分正灯、地灯、浪浪灯三大类,多反映民间生活,其主题的选择和表现手法十分大胆,一般由两三人或四五人进行表演,说、唱、动作相结合,唱多白少,唱腔曲牌多样而富于变化、优美动听,表演诙谐而富于技巧,深受人们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