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表演队伍称为“灯班”,每个灯班少至七八人,多至数十人,由民间艺人和爱好花灯表演的人组成。组织者称为“灯首”,另有一名“副灯首”为辅助,其余人均称为“灯师”。年前开始“备灯”(组织队伍、准备乐器、服装、道具等),然后“择期”,一般是从农历正月初二“起灯”,灯班在第一场表演的人家进行“起灯”仪式后,便开始走村串户,唱春灯,贺新年。喜庆活动一直延续到正月十五。这天,各灯班要回到第一场表演的人家,举行“罢灯”仪式。仪式是从“参神”开始,然后“翻折子”,即将该灯班从当年“起灯”后所演过的节目中,选择其中片段连接起来表演一次。表演完毕,灯班敲锣打鼓离开主家,至村外河边将所扎的各式彩灯焚烧,谓之“送灯归天”,一年一度的花灯活动方告结束。
古蔺花灯的表演形式多以载歌载舞、逗笑取乐为主,兼有多种民间乐器伴奏。音乐有《古琴调》《锣鼓腔》《花灯调》三种韵腔和数以百计的传统曲调及唱词。其唱词生活气息浓郁,感情质朴无华,内容多为贺年祝福、赞勤斥懒、传播公理公德、表达山区男女之间纯朴的爱情。且花灯歌曲有“花”“正”之分,“荤”“素”之别。“正”与“素”较为严肃庄重,如《大舜耕田》《鸿雁传书》《柳荫记》等。“花”与“荤”则以逗趣、嬉戏为主,如《干哥讨妻》《干妹出嫁》《翁媳送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