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花灯舞在松潘县进安镇、进安乡、十里香等地区较为流行,民间称之为“耍花灯”。据松潘县志记载,回族花灯舞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清代。这一时期,松潘作为边陲重镇和茶马互市的重要集散地,各种文化在这里交流、碰撞、融合。据说,花灯舞最初是由驻防松潘的巡防军从北方引进的,他们将这项技艺传承给了当地的汉军和各族民众。当地人民用松潘回族曲子加以伴唱,并在舞动过程中融入自己创编的耍灯动作,便形成了如今独具特色的松潘回族花灯舞。
回族花灯舞一般是在新春、中秋节或其他重大庆典时表演。表演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花杠、旱船、耍花灯。男女成对,女多为宜,表演人数不限,一般为20人组成。花杠打头,由男性老者领舞,边唱十二季节歌边舞动着指挥其他舞者。随后的旱船和花灯表演队随着指挥翩翩起舞,动作灵动又和谐。其舞蹈步伐多为踏步、行进、跑步、穿花步、秧歌步,手上则以摇、抖、举、转为主,旨在表现花的绚丽多姿。舞蹈形式也多采用套链和叠链。套链一般为一套一、二套一、三套一等穿花舞蹈形式,叠链则呈单数递增排列的三角形,表现繁花似锦的模样。回族花灯舞的舞蹈内容也十分丰富多彩,既有如《南桥汲水》这样表现日常生活场景的节目,也有如《月亮坝里去交情》《十二将》等寓意深刻的节目。这些节目不仅展示了回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也寄托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