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2016-04-08 17:07
今日,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记者在会议上获悉,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加林在会上着重强调:“全省旅游行业要健全体制机制 ,保障安全品质, 实施综合监管,为大众旅游时代到来和全域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领会《通知》的重要意义
《通知》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要举措。《通知》从建立责任清单、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标准、市场监管抽查、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改革试点、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等七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市场秩序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通知》为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涉旅部门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地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提供了改革依据,为解决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提供了明确依据。《通知》作为我国旅游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抓好《通知》精神的学习贯彻
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学习贯彻。
层层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列入议事日程,迅速传达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的浓厚氛围。
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规定,要围绕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这一核心任务,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要以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旅游法规体系、推进旅游市场随机抽查、健全旅游市场监管标准、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推进综合监管体制试点、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为重点,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要加强旅游普法工作,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监督,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要健全旅游市场监管协调机构,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要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已安排起草贯彻实施意见,确保《通知》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各级地方政府对当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负总责,要根据《通知》精神和我省即将下发的实施意见,组织制定涉旅部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行好对旅行社、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职能,并主动配合其他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公安、工商、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税务、卫生、质监、物价、商务、网信、通信、宗教、食品药品监督、住建、水利、林业、国土资源、民航、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要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旅游市场监管职责,着力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效。

加强《通知》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适时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总结交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经验做法,发现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确保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层层传达《通知》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全面推动旅游市场治理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